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紧盯“四风”问题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00 浏览次数:4244
局属各单位党委、两淮集团公司党委: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中央纪委、省纪委廉洁过节部署要求和局纪委工作安排,营造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履职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运用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委《关于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在省委巡视、局党委巡察和“三查三问”自查自纠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疚效应”,要把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要强化责任组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于部清廉过节。
二、重申记律要求,树牢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结合“不忘初心,年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送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等年货礼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量吃喝,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政务值班等工作纪律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委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防止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发生。既要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氛围,又要使使广大职工群众度过喜庆、文明、祥和、俭朴的节日。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政治责任。“两节” 期间,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内部食堂、欢庆活动等关键环节必查,要及时研究针对性措施,严防各类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向局纪委报告,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加大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特别是“四风”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局属各单位、两淮集团公司和局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公车封存情况于法定假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报至局纪委监察处备案。
局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0551-65846087,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信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6号省煤田地质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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